关于我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智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和公开选调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四、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